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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西华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计分办法
来源:西华师范大学 2011-1-10 21:28:20 【字体:小 大】
2011西华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计分办法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需要交验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非电脑报名的省份需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同底照片三张。

三、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计分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

科目

1.素描(100分)

1.练耳(50分)

1.形象、形体测试(80分)

1.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时间为180分钟)

2.视唱(50分)

2. 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120分)

2.自备稿件朗诵(100分) 

2.色彩(100分)

3.声乐、器乐

(共300分,主项240分、副项60分)

3.舞蹈表演测试(120分)

3.即兴评述(100分) 

(时间为180分钟)

4.即兴与模仿(80分)

注意事项

1.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请自备所需的画板、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2.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所需器乐(除钢琴外)请自备。

3. 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

1)形象、形体测试(①目测外型;②量身高);

2)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①柔韧;②旋转;③弹跳);

3)舞蹈表演测试(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4)即兴与模仿(①摹仿;②即兴表演)。

4.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

1)指定稿件朗读:嗓音圆润、明亮;普通话语音标准、清晰;语调自然流畅;熟悉轻声、儿化、变调、词的轻重格式、语气词“啊”的音变等语音问题。

2)自备稿件朗诵:嗓音圆润;语音准确清晰;语调自然,重音准确,停连恰当,语气、节奏鲜明;基调得当,表达流畅,声情并茂,生动感人。

3)即兴评述:审题准确,立意新颖,思路清晰,结构完整,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主题升华;嗓音圆润明亮,普通话准确清晰,即兴口语表达自然流畅,词汇语法规范;交流感强,富有感染力;举止得体,和谐自然。

(二)我校省外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参加艺术专业考生人数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各省规定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并于2011415日前将合格证寄发考生,专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不寄发成绩通知单,同时考生可登陆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218.6.128.142/zsjy/)查询考试成绩。

(三)文化考试

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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